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对珠海市香洲区的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工程石景山隧道渗水事故的处罚决定,决定给予刘广吊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终身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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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5日3时30分左右,珠海市石景山施工隧道发生透水事故,致14名施工人员被困,22日12时17分,14名被困人员已全部找到并确认遇难。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显示,公安机关依法对12名涉嫌犯罪的有关责任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6人被行政处罚,27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
2022年6月2日,中国检察网发布一则信息:涉事项目部经理、副经理、安全总监等11人被提起公诉。
2022年7月4日,珠海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公布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发承包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通知》。共公布4个典型案例,第一个案例就是珠海市石景山施工隧道发生透水事故的施工单位转包案。对施工单位处罚:没收+罚款共计1369.7万。
2022年12月9日,住建部下发《建督罚字〔2022〕42号》,给予项目经理吊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终身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近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某(中X二局三公司项目部经理)、杨某成(中X二局三公司项目部副经理)、钟某(中X二局三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陈某龙(中X二局三公司项目部安全总监)、王某榕(福建卓X公司现场负责人)、胡某彬(珠海兴X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聂某伟(珠海兴X公司项目总监代表)、王某文(珠海华X公司项目总监)、卢某美(福建卓X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中X二局三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冯某生(珠海吉X爆破公司现场负责人、技术员)等11人以涉嫌重大事故罪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事故原因:经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隧道下穿吉大水库时遭遇富水花岗岩风化深槽,因工程措施不当导致右线隧道掌子面拱顶坍塌透水,涌入左线隧道致作业人员溺亡。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了有关企业和珠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 中X二局三公司施工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力,未严格按照设计和安全规范要求施工;
● 珠海城X市政公司未按要求组织实施超前地质钻探,对代建项目现场安全检查组织不力;
● 珠海X勘察院勘察报告未真实、准确反映地质情况,勘察布孔、钻探及岩芯采取率不符合规范;
● 珠海吉X爆破公司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违法、违规实施爆破作业;
● 福建卓X公司未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未落实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 其它相关单位包括珠海市X中心、珠海城X集团、珠海华X公司、上海X设计院、珠海正X公司、珠海华X爆破公司等均存在安全问题;
●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水务局、珠海市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吉大派出所,以及珠海市和香洲区党委、政府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方面均存在一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