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长江河湖建设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长江河湖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是长江水利委员会下属国有企业。公司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资质,主要从事堤防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环保疏浚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港口航道工程、水库电站建设等。
武汉长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为长江河湖建设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水利工程技术咨询、水利政策法规及水利发展研究与咨询、水利软科学研究、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程技术咨询与服务和水利工程监理。
公司提供高福利待遇,全面保障职工权益。缴纳“五险一金”,办理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险;发放餐补、通讯补贴、高温补贴、执业资格津贴等;享受带薪休假、三甲医院年度体检、工会等福利;享有委属幼儿园、委属职工食堂及其他生活配套设施。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长江河湖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
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依据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2018年更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4.具有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学习能力,掌握所聘岗位的业务技能与政策;
5.其他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
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岗要求:应聘人员本科阶段需为国家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
应聘人员应具备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毕业时能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毕业时除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一般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2.所学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对应学历层次的专业名称一致。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记载的专业名称为准。
3.年龄及其他。应聘人员应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应聘人员应满足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受到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委托长江委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实施,2023年12月11日在长江水利网、长江水利人才网、本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后启动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12月24日23:59。
3.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可登陆长江水利人才网(www.cjrencai.com)招聘考试系统报名,提交报考相关信息。
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过时不再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根据岗位适配性及人员初选,择优确定各岗位进入初试的人选。每个岗位必须满足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比例达到1:3的条件方可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应予以核减直至取消,并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并在报名结束后在5个工作日内在长江水利网、长江水利人才网、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长江河湖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度招聘进入首轮面试人员名单公告》。
2.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到长江委人才资源开发中心接受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第二轮面试。如果应聘者提供的证件和材料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该应聘者将不能参加考试。
现场审核时,应聘者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并提交复印件供招聘单位留存备案。
①应届毕业生
本人身份证、1张1寸本人登记照片、学历学位证书或经学校签字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学生个人学习成绩登记单(须加盖学校公章)、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②在职或社会人员
本人身份证、1张1寸本人登记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简历、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回国留学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应聘者应确保提供的报考证件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1.本次招聘采用两轮面试方式进行考试。
2.第一轮面试(线上),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应予以核减直至取消,并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有关具体事宜和进入首轮面试人员名单一起在长江水利网、长江水利人才网公布。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生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第二轮面试。第一轮面试成绩不代入总成绩。如该岗位首轮面试所有人员均低于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的录取。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在长江水利网、长江水利人才网公布。
3.第二轮面试,采取线下面试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最终按照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根据考生第二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依名次递补。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社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结果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在体检过程中有做假舞弊情况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察
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核实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身心健康状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4.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5.经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它情况。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第二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七)公示
1.对确定的拟录用人选在长江水利网、长江水利人才网、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2.凡在体检、考察、公示过程中发生应聘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取消录用资格,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程序合格后,通过长江水利网、长江水利人才网、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报备
公示无异议后,经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河湖保护与建安中心批准后,签订劳动合同或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武汉长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聘用人员,由该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长江河湖建设有限公司批准后,自行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九)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由长江河湖建设有限公司承担。
五、后续管理
(一)录用上岗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二)录用人员招聘到岗后,薪酬福利按公司的有关制度执行。
六、联系方式
考务咨询:崔老师 027-82926601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吴老师 027-82828888
七、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上级人事部门、公司纪检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上级监督组织: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纪委
举报电话:027-82826087
公司监督举报电话 027-82926458